关于下发《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
现将《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及各项目部组织学习,并根据通知的要求遵照执行。
附:
《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
为加强公司车辆、驾驶员管理,杜绝交通事故,节约油料、减少维修费,严禁公车私用,同时规范驾驶员、用车人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一条 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
㈠公司根据车辆所需配备驾驶员,驾驶员实行定岗定员,驾驶员要进行健康体检、所持驾驶证要符合所驾车辆类型的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上岗。
第二条 职责和工作内容
㈠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注重仪容仪表,端正驾驶作风,注意礼貌礼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和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
㈡爱护车辆,勤于检查。经常检查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情况,做到安全、准确、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㈢驾驶员下班收车后及时将车辆停入公司指定停放位置。
㈣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根据行程加足汽油,“车辆出车加油量”=“出车行驶里程”ד每公里油耗”的指标规定及相关制度进行油料费用报销。
㈤驾驶员以《行车记录表》为依据填写日期、起止地点、用途、行驶里程、用车人等。
㈥驾驶员定点洗车签字,清单填好后送相关领导审核,方可报销。
㈦各项目部每一季度上报驾驶员动态情况。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三条 驾驶和调度
㈠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定人定车”制度,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违者处每次2000元罚款;车辆违章处罚,公司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负责。
㈡因公用车需开具出车单,用车时间相近,方向相同、地点相近的人员,尽可能同车同行。
㈢ 严禁公车私用、私自换车和借车,凡是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用、擅自换车和借车,对责任人收取车辆实际使用费用并每次处罚500元,因私自换车和借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㈣机关小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值班车辆除外),机关小车节假日因公需动车,必须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并报公司安全资产部备案。对节假日擅自违规使用车辆的,查处相关责任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㈤项目部用车原则上不得离开工地,因公确需离开项目驻地的,项目经理用车需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用车需经项目经理同意并登记。
㈥从项目部撤回的车辆,要凭正常维修保养发票才能入库;另外车辆要处理好违章罚款,购买到期的保险,以及按时搞好年检,以上发生的费用由原先项目部负责。
第四条 保养和维修
㈠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各级保养及维修,车辆大修必须报计划经公司安全资产部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㈡驾驶员必须爱惜自己驾驶的车辆,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㈢机驾人员必须按照《机动车保修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为杜绝“以修代保”现象的发生。二保以上的保养及修理,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执行,机驾人员必须在场和监督,以确保维修质量。对于不按规定做好“检查、清洁、润滑、紧固”日常保养工作,出现“油干、水干”及松动、脱出等现象的,罚款200元/次,因此而造成机、车损坏事故的则按直接损失的10%处罚。
㈤加强车辆的管理,堵塞漏洞。修理用零配件等材料,必须做到“以旧换新”,换置的旧件必须留存查验,否则不予报帐。车辆维修必须到由与公司签约的维修站点修理,并由设备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办理结算、结帐业务。修配记帐时,驾驶员一定要仔细核查记帐单上填写的维修项目、修配内容,材料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及维修工时等是否与报修单相一致,符合实际才能签字,修理记帐单中各项内容不能图省事笼统概写,计费金额要用大写数字,涂改无效。
㈥公司车辆实行凭加油卡加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底统一张榜公布用油情况,对于个别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行为的则要坚决予以纠正,按公司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 车容车况维护
㈠车身整洁,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前后挡风玻璃、轮胎装饰框清洁完整;引擎无浮尘、油污等。
㈡车内无浮尘、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套及脚垫平整清洁;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车内无异味,车内空气清新等。
第六条 公司自有车辆收费标准
㈠小车类(含越野车)第1年年租金为小车原值27%,第2年27%,第3年27%,第四年17%,第5年16%,第6年14%,第7年12%,第8年12%,为了实现资产的增值第9年以后每年按原值的5%收费。
㈡皮卡类(含的士头)第1年年租金为小车原值27%,第2年27%,第3年27%,第4年22%,第5年21%,第6年16%,为了实现资产的增值第7年以后每年按原值的5%收费。
㈢以上租金收取为公司内部标准,同时规定车辆油料由项目部负责,司机工资、福利、车辆保险、小修保养费、换轮胎费用等由项目部负责,车辆大修费用由公司出资负责,原则上大修间隔日期为四年,新车行驶250000公里,旧车行驶150000公里。
第七条 保险购置
㈠公司所有的车辆由安全资产部统一购买车辆保险。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应进行公开招标,由纪检监察室、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部、办公室、安全资产部共同参与招标事宜,确定保险公司。
㈡如项目部自己购买车辆保险,必须报安全资产部批准(内容包括价格、保险类别等),到公司指定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发票先经安全资产部核实签字,然后财务才能报账,违反规定,处相关责任人保险金额的30%罚款,并在公司办公会上通报批评。
第三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条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㈠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要立即报告交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包括110、120)及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资产部和项目相关部门,并及时拨打保险电话。
㈡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做出处理,并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能协商处理的应立即协调解决,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较大事故在出险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具体案情。
㈢对由交警出面处理的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勘查现场,由交警队签发责任认定书,并协商调解处理善后事宜,协商不成,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九条 交通事故责任处罚
㈠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违章处罚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㈡禁止有驾驶证而非专业司机未经领导安排私自驾车,及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所剩余的损失金额。
㈢对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出现的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其损失金额在500元以内的概由本人自负;负全部责任超过500元以上的自负实际损失金额的12%;负主要责任自负8%;同等责任自负5%;次要责任自负4%;但自负最高金额不超过年收入的20%。
本办法从下发即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如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安全资产部负责解释。
附件:公司车辆暂行管理办法及使用表格
附件一、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衡路建字[2016]32号《关于加强自有机械车辆、外租车辆以及项目部车辆使用的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行车记录表
附表三、_________________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附表四、_________________车辆用油统计表
附表五、借车(换车)使用情况登记表
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