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项目部、金兴公司、弘尊公司:
为规范公司机关食堂就餐环境,维持就餐秩序,做到文明就餐,经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加强公司机关食堂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序用餐
第一条 机关食堂实行分餐制,统一分配固定菜式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排队等餐时间。
第二条 禁止随意提前取餐,必须遵守规定时间就餐,早餐7:45~8:15,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夏时制晚餐时间调整为18:00~18:30。
第三条 厨房操作间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就餐人员有序取餐,服从食堂人员管理,不得插队、拥挤和大声喧哗。
第四条 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
分台取餐
第五条 公司员工取餐时不能外带,仅限公司职工用餐。每日中餐按部门当天实际人数一人一份饭菜,到各部门取餐台由本人领取。
第六条 在机关20楼食堂设置部门取餐台,取餐台对应部门人员张贴于食堂进门处,各取餐台也配有部门取餐标识,各部门人员按相应取餐位置取餐。
第七条 部门有外来人员及项目部的同志到机关办事需要用餐的,请于当日上午10点前与龙亮(手机:17707343622)联系,以便提前备餐。
卫生管理
第八条 切实加强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管理,严禁采购、宰杀、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来源不明畜禽肉类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九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的人员应当立即调离岗位。
第十条 存放食品的房间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防止食品污染。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天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第十一条 认真做好食堂卫生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每日晨检,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用完的餐盒和餐厨垃圾统一投入指定垃圾桶,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和传播病菌病毒。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厨房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漏气,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食堂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气源、电源和水阀后方可离开。
第十三条 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线及其它电气设备,以防触电。食堂设施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四条 提高节能意识,空调设备在室温超过30℃时才启用,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26℃,开餐前10分钟空调开启,用餐结束后及时关机。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机关食堂的物资采买、分餐数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各部门具体监督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可指定专人,也可在部门内部进行轮换,各部门具体监督人须提前一日告知后勤主管,以便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各部门负责监督一个星期,机关七部(室)接续表如下:
办公室 财务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 经营部
企业管理部 安全资产部 纪检监察室
菜品监督:由各部门相应监督人员于当日早上8:00之前到食堂核实购买清单并签字。
供餐监督:由各部门相应监督人员于当日早、中、晚餐供应时间结束时到食堂核实分餐数量并签字。
其 他
第十六条 就餐人员必须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有意见和建议者,向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
本通知自2021年3月15日起施行。
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3日